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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文保单位晋等升级成果丰硕。2016年,我市山陕会馆、贯寺李家祠堂、秦州文庙、石门山古建筑群、李虎墓等1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成功晋升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天水纪信祠、武山圣寿寺、毛家坪遗址、河峪摩崖石刻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市国保单位数量由17处增加到21处,总量排名位于全省前列。二是博物馆晋等升级成效显著。2017年天水市博物馆成功晋升为国家一级博物馆。2020年,在市县区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各博物馆的不懈努力下,我市麦积区博物馆破格晋升为国家二级馆,大地湾博物馆、清水县博物馆、张家川县博物馆成功晋升为国家三级馆。三是文化部门编印了《文物保护工作法律法规资料汇编》《天水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料汇编》《天水市开放文物保护单位解说词汇编》《天水市馆藏珍贵文物资料汇编》《天水市可移动和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及简介》。四是组织实施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摸清了全市可移动文物家底和保存现状,分级分类建立了可移动文物数据库,为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展示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多措并举,文物保护安全体系不断得到加强。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多年来,我们始终本着对国家、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把文物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必需保障,摆在重于一切、 高于一切、先于一切的重要位置,按照“预防为主、打防并举”的方针,市、县区逐级签订了《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靠实主体责任,完善检查考评和奖惩制度体系建设,形成了文物保护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广泛组织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将每年1月确定为“文物保护法宣传月”,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普法宣传,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观念和法治意识。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把项目审批关,审核重大基础建设社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167项,办理文物许可103项,文物影响评估报告47项。坚持不懈开展文物安全大检查和打击文物犯罪专项斗争,分别建立了天水—宝鸡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和武山—漳县文物执法联动机制,强化了跨区域执法合作。
(五)名城保护工作有效推进,名村名镇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加强历史建筑、古民居保护工作,确定明清古民居院落143处,分别建立古民居档案,由市名城委挂牌保护院落42处,纳入保护范围院落101处,并将胡氏民居等44处历史建筑群、古民居分别申报为国保、省保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二是积极配合建设部门做好名镇名村的申报争取工作。秦安陇城镇、麦积街亭村、清水梅江村等村镇分别被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武山滩歌镇被命名为甘肃省历史文化名镇。三是全力做好西关片区综合保护利用开发中片区内古民居的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秦州区文物局对西关片区内的文物建筑再次进行复核认定,督促指导西关片区内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的有序实施,目前已完成西关片区(一期)所有古民居建筑设计方案评审工作和西关片区(二期)重点古建筑的保护修缮以及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期间共争取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经费2500万元,主要用于西关片区古建筑的保护修缮,目前保护修缮工程正在有序实施。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及各级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在视察中,我们依然发现,我市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利用与我市作为历史文化大市的地位和新时期文博工作的发展的现实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