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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视程度还不够,开发利用的意识薄弱。文化遗产保护是功在千秋的事业,不能有急功近的思想。有的领导偏重经济建设,注重眼前效益,从而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如何发挥好利用好文化遗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意识不强,办法不多。市、县(区)文化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还不足,还没有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合力。
(二)专业人才队伍缺乏,机构设置不顺畅。我市文物资源丰富,工作量大面宽。2019年文化体制改革中,对市县区文物行政机构进行整合,撤局设科,目前,市文旅局文物科仅有工作人员3名,上对省上一个局,下对7个县区和3个市级直属单位,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加之专业人才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全市文物保护水平的整体提升。市、县(区)两级文化部门中文化遗产专业技术人员屈指可数,接受系统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业培训的人员少。文物鉴定、文物修复、非遗项目挖掘及保护传承等相关工作人员缺乏,人才更加稀少。
(三)工作机制尚未健全,经费投入不足。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尽管全市文物基础设施有所改善,但底子薄,加之市县区财政资金紧张,县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投入不足,仍是制约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一个瓶颈。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的现象。
(四)文化遗产安全形势依然突出。尽管近年来我市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不同程度改善,但基础相对滞后,特别是不可移动文物大多数地处偏远山区,受交通、通讯、管护力量的制约以及外界文物犯罪的波及,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等的保护压力大,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五)非遗传承队伍断层,传承保护工作断代。政府推动非遗工作仅十多年时间,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几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来耐心学习和实践,然而部分甚至绝大多数非遗项目由于收益不好,使得学徒半途而废,或干脆避而远之,老艺人无徒可教,非遗传承后继乏人,一些非遗项目濒临失传。
四、意见建议
(一)不断加强文物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领导层面首先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同时,要在社会层面,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大《中华人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普法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宣传覆盖面,努力提高全体公民文物保护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自觉参与和支持文物保护工作,结合学校文化传统教育,组织学生参观,引导青少年树立爱护文物、保护文物的意识。
(二)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工作。不断提高文物安全重要性认识,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加强文物安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文物安全万无一失。加大投入,改善文保单位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县、乡、村三级保护网络,依法严厉打击惩处文物犯罪分子和人为破坏文物的行为。
(三)继续强化项目工作,夯实文物工作发展基础。加强重大文物建设项目立项争取工作,做好市、县区重大文物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抓好大地湾、伏羲庙、仙人崖、玉泉观等重大文物保护项目工程,有序推进大地湾遗址、毛家坪遗址、马家塬遗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条件成熟的重点项目应当以大手笔规划建设遗址公园,提高开发利用水平。加强市博物馆及秦安、甘谷博物馆新馆建设,提高设计水平,增强利用效率。争取项目加强对红色资源和工业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加大对图书古籍保护和修复,全面夯实文物工作基础。
(四)坚持保护开发两利原则,促进文物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坚持保护为主,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城乡基本建设的关系,全力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工作,促进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继续推进文物与旅游深度融合,让我市丰富悠久的文化遗产资源成为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支撑基础,发挥我市文化遗产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推动文化遗产融入生活,让文化遗产活起来。文化遗产要进入市场,要融入大众吃、穿、行与精神文化生活,这样,既能增进社会公众对文化遗产的了解与认同,提高公众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又能扩大文化遗产生存空间,促进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